一、招聘单位性质、招聘人数
梧州市教育局直管中学全部属于全额财政拨款,一经录用即可办理入编手续。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15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中学紧缺专任教师需求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国家"985 工程"大学或"211工程"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省外省属重点大学(非三本学院),2015年毕业或2014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
2.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4.取得教师资格证(已申请 2015年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否则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国家奖学金1次以上;或获得校级奖学金1次及以上。
2. 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相关校级奖励1次以上。
3.专业成绩三年总评排名在年级同类专业前50%。
4.教育部直属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三、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广西师范学院或梧州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应聘者请提前下载《2015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中学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一)报名时间、地点
①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
2015年1月25日 9:00-13:30
地点: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②在梧州市教育局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22日起至2015年1月 28日止,正常上班时间(不含双休日)。
地点:广西梧州市文澜路98号,梧州市教育局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 0774-3824791。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进行报名。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 2015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证明、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以及"招聘对象和条件"中必备的条件之一(相关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等材料原件。
2. 2014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证明以及"招聘对象和条件"中必备的条件之一(相关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等材料原件。
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1份。
报名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按比例择优遴选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通知:于1月30日前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2月4日(星期三);
面试地点:梧州市。
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说课或课堂片段教学及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说课或课堂片段教学10分钟(自行准备),综合素质测试 5分钟〕。
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
4.其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5.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每个职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按招聘计划,择优签订就业协议。
附件:1.《2015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中学急需紧缺专任教师需求计划》.xls
2.《2015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中学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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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