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州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县直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全州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全州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州县人民政府
全州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2016〕26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现决定组织实施全州县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
一、目标任务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开展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承担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三、招聘范围和计划
由卫计局根据各乡镇卫生院上报的需求,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全州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8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招聘88名,剩余20名直接到区内医学院校面试招聘。本次招聘人员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名额,需求单位和具体专业(见附表2)。
四、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生育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三)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护士执业的相关要求。
(四)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到边远乡镇(东山、白宝、蕉江)工作必须满3年、到其他乡镇工作必须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或参加公考和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7年12月1日—12月7日)。
招聘公告由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制定,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lqz.gov.cn/)和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www.glqz.gov.cn)予以公布。公告时间至2017年12月7日止,共7天。
(二)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2017年 12月13日- 12月15日)。
1.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表1),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相片2张到县卫计局人事监察股(县卫计局三楼)报名,联系方式0773-4815126。
2.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查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等。
(三)面试(2017年12月31日前)。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编办、卫计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考务等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前准备。
(1)面试考点与试室设置,面试考点设置在全州县(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在面试结束后公开成绩。
2.组织实施。
(1)考官组成。县人社局、编办、卫计局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成立面试考评组。考场面试考官为7人,由人社局指派的人员、编办、卫计局及招聘单位以外的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以外的专家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2)面试时间。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
(3)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实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3.面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即时公布成绩。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4.面试后由县人社局、编办、卫计局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察及体检(2018年1月31日前)。
县人社局、编办、卫计局组织相关人员全面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合格者即进入体检程序。县卫计局指定县级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2018年1月31日前)。
县人社局、编办、卫计局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编办、卫计局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做法,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和县人社局、编办、卫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东山、白宝、蕉江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的卫生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在1个月内办好相关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六、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面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七、2017年全州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决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咨询、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县人社局、编办、卫计局明确分工、各司其责、通力配合。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方案未尽事宜,由全州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或请示上级人社、编办、卫计部门决定。
原标题:全卫字〔2017〕41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州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下载:1.全州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全州县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