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 临床医学专业工作人员1名(校医)
2. 护理专业工作人员1名(护士)
二、招聘范围:现在乡镇级卫生院及以上医院工作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职业道德,勤奋工作,作风踏实。
2.身体健康,能依法履行职责。
(二)具体条件
1. 临床医学专业的工作人员(校医),要求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6年以上(含6年)的从医经历,有执业医师资格,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后出生)。
2. 护理专业的工作人员(护士),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护士资格证,有3年以上(含3年)的护士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
3.在原单位表现优秀,没有发生过医疗纠纷或者医疗差错造成重大损失。
(三)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加分。
1.工作经历类
临床医学专业:工龄达6年~10年者分别加1分~5分(最高加5分)
护理专业:工龄达3年~10年者分别加1分~8分(最高加8分)
有三年及以上在急诊科或全科工作经历者:5分
2.专业技术资格类
中级职称资格:3分
副高级职称资格:5分
正高级职称资格:7分
3.业务工作先进类
县级先进个人或参加县级实践技能操作比赛获一、二等奖:2分
市级先进个人或参加市级实践技能操作比赛获一、二等奖:3分
省级先进个人或参加省级实践技能操作比赛获一、二等奖:5分
国家级先进个人或参加国家级实践技能操作比赛获一、二等奖:7分
(先进个人,包括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四、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15日(8:00——11:00,15:00——17:00)
2.报名地点:玉林高级中学高中部校区综合楼一楼学校办公室(玉林市文苑路)
3.现场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单位证明一份。应证明以下情况:单位性质和级别、报考者是否为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是否发生过医疗纠纷或者医疗差错造成重大损失、是否同意其报考;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全日制本科或大专毕业的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7)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加分材料待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验证现场由本人签名确认。
(3)现场验证审核时,如发现报考者的证件和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
(4)关于报名考试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及考试费。
五、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程(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
1.公告:由市教育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玉林教育信息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应急应变、处理人际关系、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等。
3.面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
4.面试地点:玉林高级中学高中部校区(玉林市文苑路)
5.面试工作:由玉林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6.面试试题命制:试题命制由市教育局按入闱方式进行封闭命题。试题印刷、封装、运送、保管、交接、回收等按保密制度执行。
7. 面试考官组织方式:由市人社局按规定组建考官库,面试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对面试考官名单进行保密。
8. 面试开考比例:同一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应为1:3,不到1:3开考比例的,应取消或减少该岗位公开招聘计划。确需开考的,须报市人社局核准。
六、确定人选
1. 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2.同分数处理办法及成绩公布
同分数处理办法: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顺序为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业务工作加分高者、从业时间长者。如此还不能区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总成绩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玉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
根据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人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组织进行考察。
(一)体检
报考人员的体检,由玉林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玉林市教育局和玉林高级中学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业绩、计生情况、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市教育局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玉林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审批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玉林高级中学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享受玉林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公开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85868(玉林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九、本公开招聘公告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775-2684011,玉林高中0775-2908015
玉林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