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用--正式聘用。
1、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
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办公室宣传办(港北区金港大道839号院407室)联系电话:0775-4293007。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履历表及近期同底板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资格审查
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相关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40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讯员要求是中文、新闻、广告、广播电视等专业或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科信工作人员要求是计算机、通信或相关专业。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4、通讯员要求:文字功底较好,新闻宣传意识强,有较强的专题策划、信息采编、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并至少具有以下其中一项技能。
(1)熟悉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沟通技术、转播方式和品牌推广;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会使用PS等制图软件,对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有一定的了解。
(2)具有一定的电视编导能力,能独立完成专题宣传的策划、撰稿和后期编导工作。
5、科信工作人员要求:
(1)熟练掌握计算机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及各种应用软件的专业知识;可独立进行安装、调式及故障排除;
(2)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3)精通局域网的维护及网络安全知识,可熟练进行局域网的搭建和网络设备的基本维护和故障处理;
(4)熟练运用windows、server2003等对服务器进行维护与管理;
(5)熟悉路由器、交换机的配置。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1、公安宣传通讯员1名,主要从事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和推广、新闻文字和影像记录、采编及后期制作。
2、科信工作人员2名。
四、聘用及管理
经资格审查和面试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员,与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不含五险),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上岗,在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办公室工作必须满一年以上,基本工资待遇为:每月2500元(扣除五险后)。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办公室报到工作,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可根据考核结果和合同规定作出对聘用人员留用或解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