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岗位:
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2.热爱生活,爱岗敬业,乐观进取,具有较好的专业功底;
3.爱学生,敬家长,对幼教事业富有热情;
4.能因材施教,提供有效、高质量的个性化教学服务;
5.乐交流,勤钻研,有较强的团队精神;能接受园方安排的各种检测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费),试用期满半年后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职称、学历、工作年限享受单位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或图片)、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或保育员证书扫描件(或图片)、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发送到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邮箱(hcsyeybgs@163.com)报名。
(二)面试
面试时,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个人简历到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办公室(河池市金城中路415号)复核。
(三)确定聘用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本公告长期有效。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办公室咨询。电话:2283288;联系人:覃老师。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