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选拔,综合评定,择优录用。招聘的教师需在中心专职授课。
二、招聘名额:2名
舞蹈、声乐老师各1名,以上均属编制外招聘合同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舞蹈老师
1.舞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舞蹈编排能力;
3.为人诚恳踏实,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孩子,有责任心、爱心、耐心;
4.形象佳、具有亲和力,开朗活泼外向;
5.善于沟通,具备吃苦耐劳及团队合作精神;
6.普通话标准,讲课生动活泼,知识面宽广;
7.教学方式灵活,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学经验丰富者优先。
(二)声乐老师
1.声乐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合唱指挥能力;
2.为人诚恳踏实,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孩子,有责任心、爱心、耐心;
3.形象佳、具有亲和力,开朗活泼外向;
4.善于沟通,具备吃苦耐劳及团队合作精神;
5.普通话标准,讲课生动活泼,知识面宽广;
6.教学方式灵活,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学经验丰富者优先。
以上招聘人员均面向社会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上班时间
一周上班五天,休息两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 12月12日至12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行政办公室(217室)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以及2张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工作人员审查通过后将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本人。
六、面试
报名截止后,中心将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舞蹈老师需自选展示5分钟左右的成品舞;声乐老师演唱5分钟左右的歌曲一首,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按分数高低录用。缺考、违纪、弃权的按照零分处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待遇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含五险)。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中心将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八、体检
(一)时间:时间待定,费用自理。
(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择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考通用标准,具体实施参照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九、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为增强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并负责咨询答复工作,具体工作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人事部负责实施,联系电话:0770—2215809,联系人:包蕾、黄植龙,监督电话:0770-2215806。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