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人员性质为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2人, 工作岗位为海洋环境监测,专业方向要求为海洋科学类、环境科学类、海洋化学类、海洋生物类、物理海洋类、海洋渔业科学和技术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能开展海上采样调查工作的身体条件。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至1999年12月期间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应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有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应聘者可任选其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5日止。
1.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防城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技术人员报名表》并扫描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扫描学生证),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打包压缩电子档至同一文件夹,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箱:fcghyjc@163.com。
2.现场报名:应聘者填写《防城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技术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1102室。联系人:苏培田,联系电话:0770—2836534。
(二)资格审核
1.由监测中心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
2.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名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由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防城港市,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监测中心电话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工作能力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等。
2.实际操作考核。在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实际操作,实际操作由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操作地点在监测中心实验室。实际操作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环境监测实验操作能力。
2.面试。面试时间:笔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结束后立即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3.总成绩构成。笔试、实际操作考核和面试成绩按3:4:3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每个招聘职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选。若进入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进入拟聘用人选范围的人员,体检工作由监测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考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放弃,则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顺延。
六、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由监测中心提出拟聘用人选方案,报市海洋局党组同意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2018年1月底前。
因岗位工作急需,拟聘用人员最迟必须从2018年3月1日起到岗正式工作。如未能按期报到工作,视为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防城港市海洋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招聘程序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它
本通告具体事宜由防城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点击下载
防城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