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事业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
3.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会计学、会计与审计学、财务会计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年龄、性别不限,有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试用—正式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提供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有应聘意向者请于2017年12月22日前将应聘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fcgzjrjk@126.com,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应聘材料,应聘材料请全部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文件中,以附件形式发送。
(二)资格审查。由我局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试,未通过筛选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
(三)确定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我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聘用人员。
(四)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六)工资待遇:约 3200元/月,含五险。
四、注意事项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应聘者报名与面试、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如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路26号市质监局办公楼401室
联系电话:0770-206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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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