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人数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广西区内公开招聘,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人数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2017年 12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博白县锦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7楼)。
(三)需提交的材料:
1. 《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件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一份、退回原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一份、退回原件);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四、考核程序
本次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一)个人申请:应聘者填写《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二)初次面试考核:对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的结果拟定初选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人员按报名顺序出场面试。
(三)复试考核:对初选人员进行第二次面试,根据面试的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程序,由公司确定聘用人选并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设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满且合格者,签一年合同,一年期满签3年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领取公司同类人员基本工资,试用期无绩效工资。聘用为公司正式职员后,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月工资额达3000~6000元。
六、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应聘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招聘公告由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75—8238158
咨询电话:0775—8238158 1807750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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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