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辅助警察招聘事项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法院工作。
2、年龄为21—30周岁(1987年11月—1996年11月间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3、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5、未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未曾发生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6、拟招聘对象户籍为桂平市辖区人员。
(二)录用办法
1、采取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别计分,综合得分即为考生的总成绩。考生应服从考试安排,考试过程中发生作弊、违反考场纪律等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
2、对男女考生总成绩进行分别排名。男警录取前3名,女警录入前2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体能测试为资格考试,未能达标者不予录用,同时按照最后成绩排名依次替补补录。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未能达到从事司法辅警录用标准者,不予录用。
(三)相关待遇及义务
1、司法辅警试用期半年。对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服从管理,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予录用。
2、司法辅警实行合同制,合同期限2年,到期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3、如上级对法院聘用人员政策发生调整,司法辅警必须服从新的政策安排。
4、司法辅警月工资1800元,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期间按需配发制式服装和警用装备。
5、司法辅警应遵守法院工作相关制度和纪律,对违反纪律规定者,用人单位可做出终止合同、辞退处理。
二、信息技术辅助人员招聘事项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法院工作。
2、年龄为21—30周岁(1987年11月至1996年11月间出生),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计算机信息技术类相关专业或通过全国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获得三级以上合格证书。
3、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5、未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未曾发生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6、拟招聘对象户籍为桂平市辖区人员。
(二)录用办法
采取面试和现场操作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别计分,综合得分即为考生的总成绩。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应服从考试安排,考试过程中发生作弊、违反考场纪律等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相关待遇及义务
1、信息技术辅助人员试用期半年。对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服从管理,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予录用。
2、信息技术辅助人员实行合同制,合同期限2年,到期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3、如上级对法院聘用人员政策发生调整,司法辅警必须服从新的政策安排。
4、信息技术辅助人员月工资2000元,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期间按需配发制式服装。
5、信息技术辅助人员应遵守法院工作相关制度和纪律,对违反纪律规定者,用人单位可做出终止合同、辞退处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18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桂平市人民法院政工科(法院办公楼六楼)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版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需填写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法院报名时填写)。
四、其他
1、报名咨询电话:0775-3392363 。
2、具体考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对报考条件和录用标准我院有最终解释权。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