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人事体制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根据我校科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广西医科大学科级领导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桂医大党〔2017〕55号)、《广西医科大学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职员职级晋升暂行办法》(桂医大人〔2017〕99号),经学校常委会研究决定,选拔部分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职数(共16个)
(一)党委、校长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
(二)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
(三)教务处学籍考务科科长1名
(四)后勤基建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
(五)基础医学院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
(六)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七)研究生院(研究生处)学生管理与就业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
(八)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
(九)生命科学研究院教研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
(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
(十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
(十二)国际医药教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
(十三)国际医药教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程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
(十四)武鸣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程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
(十五)玉林校区筹备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
(十六)玉林校区筹备办公室工程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
二、选拔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选拔相应科级领导职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履行高等教育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的特点,善于学习和把握教育规律,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高等学校管理和实践经验;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高等学校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服务育人,尊师重教,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基本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提任正科长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副科长级岗位两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为符合条件的管理七级职员;
3.提任副科长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为符合条件的管理八级职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现任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参加同级别岗位竞聘;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科级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于符合《广西医科大学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职员职级晋升暂行办法》(桂医大人〔2017〕99号)中七级、八级职员晋升条件的人员,此次可报名相应职位,职员晋级和科级干部晋升同步进行。
(三)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党委、校长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或副科长
(1)中共党员,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竞聘范围为学校及各直属附属单位符合条件人员。
2.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科科长或副科长
(1)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医学相关专业背景,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竞聘范围为学校及各直属附属单位符合条件人员。
3.教务处学籍考务科科长
(1)具有医学或教育学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
(2)竞聘范围为教务处符合条件人员。
4.后勤基建处办公室、基础医学院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
竞聘范围为学校本部符合条件人员。
5.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1)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
(2)竞聘范围为学校及各直属附属单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符合条件人员。
6.研究生院(研究生处)学生管理与就业科科长或副科长
(1)中共党员;
(2)竞聘范围为研究生院(研究生处)符合条件人员。
7.生命科学研究院教研科科长或副科长
(1)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和学科管理工作经验;
(2)竞聘范围为生命科学研究院符合条件人员。
8.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
(1)中共党员;
(2)竞聘范围为学校校本部符合条件人员。
9.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科科长或副科长
竞聘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符合条件人员。
10.国际医药教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科、国际医药教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程管理科、武鸣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程管理科、玉林校区筹备办公室综合科、玉林校区筹备办公室工程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 竞聘范围为学校及直属附属单位符合条件人员。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者需填写《广西医科大学2017年科级领导干部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2017年科级领导干部应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并由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填写推荐意见与签字。应聘者需将报名表、信息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复印材料需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2月19日17:30前报送到人事处人事科1002室,并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ykrsc@163.com。
联系人:刘焕云、林未,联系电话:5358979。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并网上公示。
(三)民主推荐
在学校人事处指导下,由各部门负责组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采用竞职演讲方式,应聘者采用PPT方式进行竞职演讲,演讲时间为6分钟。
各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各职位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对应聘者的业绩能力、任职时间、年度考核等次、所获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研究确定初步拟任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由人事处及所在部门组织考察小组,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拟任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五)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拟任用人选。
(六)公示及任用。对拟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聘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竞聘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竞聘工作客观公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应聘者要正确对待选拔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出现违纪行为的,取消当事人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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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