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法制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市政府法律顾问助理1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法律或中文专业优先;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软件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二)市政府法律顾问助理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2、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软件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有相应从业经验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四、聘用方式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法制办公室编制外聘用人员,与来宾市法制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聘用期间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五、工资待遇
办公室工作人员工资按来宾市政府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规定五险;市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年薪5万(含单位为个人购买五险)。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来宾市法制办公室2017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至邮箱: fzb4231966@163.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法制办公室综合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郑 颖 0772-427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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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法制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