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到河池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41号,河池市教育局办公楼601室,邮政编码:547000,联系电话:0778-2106317)。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或电话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办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河池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