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一)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定于2018年1月4日,体检地点另外通知。请体检人选上午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1寸彩照到指定地点报到。
(三)体检费用按医院规定收取,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在体检当天收取,请考生自备签字笔、零钱。
(四)本次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请考生近日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参照《2017年征兵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生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
二、考察
(一)经体检合格后的人选,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对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计生情况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审结果。
(三)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请考察人选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变,请及时告知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775-2662818)。
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