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适应我市市直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教学工作需要,拟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参加招聘的三所学校均为贺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市直优质学校,学校硬件设置完备,校园文化浓厚,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其中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在校生均达4000多人,近年学生高考成绩全市排名第一、二名,全区排名靠前;贺州市实验中学为初级中学,在校生达2500多人,历年中考成绩全市排名第一。
二、招聘计划
三所学校拟公开招聘教师64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5年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2013、2014、2015年度毕业生,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选表)。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行政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步骤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月20日前通过以下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告:
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
贺州市教育局网(http://202.103.223.248:8080/html/4910/index.html)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1月25日上午8:00开始,地点: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面试工作组组织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参加全区举办师范毕业生暨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
(2)3月中旬,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贺州市实验中学举办应届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视1月25日南宁双选会情况再决定是否前往,具体于3月中旬在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网站发布。
(3)第三次招聘会(视前两次招聘会情况确定是否招聘),招聘会时间、地点通过贺州市人事考试网,贺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2.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2013、201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近期免冠照片的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携带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双选推荐表。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要求进行。
2.通过查看应聘人员资料,根据应聘人员的毕业成绩、实习(工作)表现,获奖情况和岗位匹配性等内容,按1:3或1:5的比例遴选出参加面试的优秀毕业生。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大于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小于1︰3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招聘不足1︰3比例的,经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
3.面试采取现场试讲、试教或探究、问答等方式进行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人
4.经面试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当场与招聘单位签约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由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者综合素质的优劣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应聘人员放弃、违约情形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确定为拟聘用的人选,拟于7月或8月份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在指定的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贺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对公示期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选;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261398(贺州高级中学)
0774-5211675(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0774-5686003(贺州市实验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6503(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2015年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发布).xls
贺州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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