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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池南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8-01-11 16:02:49     阅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和《南丹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现将南丹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南丹县2018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3人,其中:教育类30人;卫生类9人;综合类4人,具体详见《南丹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目录要求。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31日至200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中级职称岗位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公告。(完成时间:2017年12月30日前)
  (二)发布招聘公告。(完成时间:2018年1月12日前)招聘公告统一在河池人才网(http://hc.gxrc.com/)及招聘现场公布。
  (三)组织招聘。(完成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
  (四)招聘办法
  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可采用直接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1.组织招聘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
  ①双选会报名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加上级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举办的人才招聘会、各类高校组织举办的招聘会、双选会,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给予现场报名。
  ②固定地点报名方式:凡是未参加人才招聘会和双选会报名的人员,可在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3月23日期间到固定报名地点报名应聘相应职位。
  3.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应聘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件的原件给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审验。
  4.固定报名地点:南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7211679
  (五)资格审查
  不论是在双选会现场报名还是在固定报名点报名,都要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1.审验证件。应聘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审验。
  2.提供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公告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各种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须经审核单位盖章后才能提交。
  3.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个人承诺书》。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需要填写《河池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所有应聘者都必须填写《个人承诺书》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必须经县人社部门审签后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
  4.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单位完成资格审查后,应根据报名人数、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原则上按1:3的比例初步拟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初步拟定后,需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审定。凡是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1:3比例的,报名应聘该岗位的人员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确定为面试对象;凡是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以上的,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一起根据报名应聘人员在校期间各门学科的考试成绩、获得奖项等情况综合考虑,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初步拟定面试对象,报招聘领导小组最终审定确定面试对象。
  (六)组织面试
  按照《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的通知》(河人社发﹝2010﹞206号)的有关规定,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不安排在招聘会、双选会和固定报名点现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人社局确定后另行组织进行。
  1.面试工作原则
  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两建立、两统一”的要求,面试题本由县人社部门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组织专家命制。对所有应聘者的面试,一律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县人社局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统一调配,以确保面试工作和面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2.面试考官的确定和培训
  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面试时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每个考场面试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在开考前1小时,由人社部门按照1:2的比例要求,从考官库中抽签确定候选面试考官人选,组织候选考官进行面试程序、方法、技巧、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方面内容的系统培训。培训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规则;
  (2)面试考官须知;
  (3)面试考官工作纪律;
  (4)面试主考官和考官职责;
  (5)面试常见问题处理办法。
  经过参加培训的面试候选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员现场监督下,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场。
  3.考场工作人员的设置
  每个面试考场设工作人员7人,其中,考场监督员1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担任;计分员1人;核分员1人;计时员1人;引导员1人;侯考室监考员2人。
  4.面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不论是教育、卫生还是综合类岗位,面试全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举止仪表等8个方面的要素。考官要按照结构化面试的要求,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测评标准逐项进行评分。面试实行百分制, 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以面试题本上所规定的时间为准。面试题本由县人社局组织专家命制,面试费及命制题本所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共同承担,招聘单位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面试费用。
  5.面试计分办法
  应聘人员面试时,考官将按照每个测评要素逐项给予应试者打分。考场计分员对7名考官评分进行汇总,去掉一个考官的最高分,去掉一个考官的最低分,其余的5名考官评分相加除以5,计算出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即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考场计分员对面试成绩进行统分以后,交核分员复核签名并送考场监督员审核签名。待整个考场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现场审签并公布每一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在考场监督员的监督下,由考场主考官组织本考场考官协商现场出一道面试题,对成绩并列的面试考生进行现场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6.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录像或录音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七)体检方式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跟踪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考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依据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被告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复查,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人社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申请的,可视为自动放弃。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办法
  人社部门根据体检合格人选按1:1比例初步拟定进入考察人选,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工作须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主要考察应聘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再一次进行复查。如考察中发现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或出现考察结论定性为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审批和聘用(完成时间:2018年7月30日前)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根据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向县人社部门报送拟聘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拟聘人员聘用审批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在网上公示,各个招聘岗位如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者出现被举报经查实的,各个招聘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南丹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721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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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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