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名额
金秀瑶族自治县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对象
来宾市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事业编制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2.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有亲和力,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善于与人沟通,性格活泼开朗、大方得体。
3.年龄:年满23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专业:专业不限。
5.符合干部调动条件。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或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相关年限计算截止2018年1月31日。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报名表和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张小二寸半身近期免冠彩照等资料,送到县纪委办公室备案(需要验证原件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邮寄等方式报名)。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报考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20日
地 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功德路37号县纪委办公室
邮 编:545799
联 系 人:覃欣 联系电话:0772-6212128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列入面试人员由金秀县纪委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月20-23日。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考察工作由金秀县纪委机关负责落实。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名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金秀县纪委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代)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