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岗位:防城港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技术人员7名;
防城港市污染源普查技术人员3名。
三、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四、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耐心、有热情;服从安排、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录岗位具体要求
(一)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岗位要求:
1、无恐高症、色盲等不适宜参加环境监测工作病症;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化学、应用化学、生态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等相关专业。
(二)污染源普查技术人员岗位要求:
1、无恐高症、色盲等不适宜参加环境保护工作病症;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等相关专业。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有意向者请投递个人简历到邮箱:
污染源普查技术人员:fcgswfk@163.com(报名截止1月31日);
环境监测技术人员:fcgjcz@126.com。
(二)审查:防城港市环境监测站组织人员对环境监测岗位应聘人员个人资料进行审查;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污染源普查岗位应聘人员个人资料进行审查。
(三)考试:审查通过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考试,须先进行笔试,笔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及面试地点均安排在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相关知识。
2.面试: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聘用:根据考试的综合情况确定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五)待遇:正式聘用后,全日制本科学历基本工资为2900元/月;在职研究生学历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基本工资为3100元/月,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基本工资的80%执行。其他待遇参照防城港市环境监测站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环境监测岗位:
联系人:李家鋆 联系电话:0770-2827930
(二)污染源普查岗位:
联系人:覃洪森 联系电话:0770-2831510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