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录10名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聘用工作人员10名。
二、岗位工作职责
1.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2.组织庭前证据交换;
3.代表法官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后应经法官审核确认;
4.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
5.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6.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7.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8.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9.根据法官意见草拟法律文书;
10.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优先录用;
3.熟悉电脑,有较强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
4.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职位薪酬待遇:职位薪酬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1月31日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二份;
(2)身份证、户籍证明、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考方式
对报名资料初步筛选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由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即可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和聘用
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考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华润路5号鱼峰区人民法院,545006。
咨询电话:17307720023、17307720025 (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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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