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为标准,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等招聘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与同等条件的在编教师同工同酬,由县财政负担。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0人。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热爱教育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2)全日制中专学历且从事幼儿教育3年以上,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5.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可执学校证明报名面试,毕业证延迟到2018年8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可延迟到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注:若被聘用的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学历和资格证明,将无条件自动解除合同和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自2018年2月3日起,通过网络、田林电视台及在公共场所张贴招聘信息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
六、招聘程序
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可执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报名(原件审核,上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田林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同工同酬教职工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须真实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月28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田林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上午8:30。
2.面试地点:田林县乐里二小。
3.面试人员:报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
4.面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方式、评分标准及评定办法
面试方式:本次面试统一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评分标准: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分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基本素养表现等四个要素,各要素具体分值见《2018年度田林县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表》。
评定办法:每位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在《2018年度田林县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表》上逐项评分,并计算总得分。对各位评委所给分数,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得分的平均值作为该要素最后得分;各要素最后得分之和作为考生面试成绩,以上各项平均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题目命题方式、内容及要求
距开考前5分钟,各评委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对本考场所有岗位进行现场命题。评委小组完成岗位面试题目的现场命题工作,并将所命试题密封交考场监督员保管。考场监督员与专职引导员根据考生抽签的岗位顺序依次将试题送达备课室由备课室监督员保管。考生进入备课室后,备课室管理员从备课室监督员处领取试题供考生备课。
7.考点考场设置及教材准备要求
(1)考点考场设置
设置面试考场、备课室、候考室、考后休息室、考务办公室。
每个面试考场设主评委席(1人)、评委席(6人)、监督席(2人)、计时席(1人)、计分席(1人)、核分席(1人)、考生席、专职引导员(1人,不得进入考场)。
每个面试候考室设候考监督员(1人)、候考管理员(2人)。
每个备课室设管理员(2人),监督员(1人)。
每个考后休息室设管理员(1人)。
(2)教材准备要求
准备教材的范围:幼儿园阶段五大领域(即社会、健康、语言、艺术、科学等领域),教材准备4套(备课室2套,评委1套,讲台1套)。
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
(五)体检
1.时间:2018年3月16日。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根据岗位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考录用标准执行。
3.由教育局、人社局、卫计局及监督部门联合组织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4.应聘人员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应聘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1.考核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3月30日。
2.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将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应聘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并进一步核查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后,确定拟招聘人选,经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网络及田林县公共场所分别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面试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八)审批与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2.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聘用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被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需签订不低于2年(含试用期2个月)的服务协议,否则,不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合同须送交县人社局存档备案。
七、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进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
(二)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如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多于120人,需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不加入总分,考生的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如报名审核通过等于或少于120人,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须出具证明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0776—7211485
联系地址:田林县教育局(田林县乐里镇教育路)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0776—7212302
联系地址:田林县纪委监察局(田林县乐里镇新市街49号)
田林县教育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