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
生猪养殖家庭农场项目工作人员5名。
三、待遇及身份
(一)待遇
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17〕2号)文件规定的二类岗位,月工资1800元,政府代缴“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
(二)身份
属编外聘用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那坡县常住户口的人员;
2.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畜牧兽医和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人员优先,可适当放宽其他专业,能熟练操作电脑;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6.身体健康,热爱畜牧事业,能适应野外勘测环境;
7.自愿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其他不良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本人亲自到场报名、不受理委托报名)。
招聘工作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选聘简章、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2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外)。
2.报名地点:那坡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6822166;联系人:陆春兰)。
3.报名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初审。2018年2月1日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聘用
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与那坡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签订相关聘用合同。
六、管理及服务
1.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及考核,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日常管理。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从事生猪养殖相关工作,任何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那坡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