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确认参加面试
(一)请进入我部2018年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名单(名单已在国考局网站公布)且拟参加面试的考生,于 2月5日17:00前发送邮件(标题为:报考司局+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至czbxsly@126.com,确认参加面试,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新联系方式。
(二)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5日17:00前发送扫描件至czbxsly@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关于邮寄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2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按照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我部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报名登记表(从国考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2份)。照片需与报考时提供的一致,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阶段学习经历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同页)。
(三)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四)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复印件等。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2,需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考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由学校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学生证复印件。
2.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
3. 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5)。
4.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干部调配处,邮编100820。请在信封上注明“财政部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有关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三、注意事项
(一)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晰,并按上述顺序排序。我们将依据考生邮寄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部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名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届时请考生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三)我部2018年考试录用公考面试拟于3月中上旬举行,面试公告拟于3月初在国考局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联系电话:010-68552621
附件下载: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同意报考证明
4.离职证明
5.待业证明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2018 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