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考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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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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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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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入围
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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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递
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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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研究室)综合工作
主任科员及以下
40011000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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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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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11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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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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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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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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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115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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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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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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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1415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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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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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涵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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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3203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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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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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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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3751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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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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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人事工作
主任科员及以下
4001100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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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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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112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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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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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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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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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118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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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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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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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119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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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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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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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121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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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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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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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3204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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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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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部法律工作
主任科员及以下
40011000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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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 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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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113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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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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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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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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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1152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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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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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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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115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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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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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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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220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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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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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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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411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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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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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部金融工作
主任科员及以下
40011000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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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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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3552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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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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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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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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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372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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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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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佳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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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372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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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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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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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3751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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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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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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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3765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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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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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8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rsbrsc@163.com,并同时传真到010-66054118。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考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8日24时前传真至010-66054118或发送扫描件至rsbrsc@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一)请考生于2月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需为报名阶段上传的报名登记表,从国考局网站直接下载,并贴好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报名期间未按要求填写、信息不全的,需另行提供补报材料)。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学校放假无法盖章,可暂用就业推荐表代替。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但须在2月8日前将《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详见附件4)传真至总社人事部)。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5),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二)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人事一处收,邮编100801。信封上请注明“公考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收到后不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考主管部门备案。
(四)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3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5:00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到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办公楼(一号楼)322房间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8年3月9日进行,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2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2:5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各报考职位具体面试时间待考生携资格复审材料原件报到时通知。
面试地点:石化宾馆(北京市西城区东京畿道10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七、其他事项
总社机关办公地点位于西单路口西北侧(中国
银行总行西侧),搭乘地铁4号线(西单站F出口出站西行100米)即到。考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联系方式:010-66054766(电话)
010-66054118(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样式)
5. 待业证明(样式)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
2018年1月31日
附件1
XXX确认参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XX职位面试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我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
姓名(传真需手写签名):
日期:
附件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XX),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
我单位同意XXX同志报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X)公考(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该同志目前不是在职公考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如果该同志被贵单位录用,我们将配合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
现提供该同志有关信息如下: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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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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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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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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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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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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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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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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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担任职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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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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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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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存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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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存放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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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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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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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办公电话:
盖章(人事部门公章)
20XX年 月 日
附件4
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现因本人原因,无法在面试期间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人承诺: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未提交可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及录用资格。
承诺人:
日 期:
附件5
待业证明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XXX同志,性别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其户籍在XXXX,现系待业人员。
特此证明。
盖章
20XX年 月 日
注:该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