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30名协管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2.学历:国家承认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复退军人学历适当放宽至高中;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
经用人单位集体审定认为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参加各级公考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参加自治区公考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曾在公考队伍或事业单位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被提前辞退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按发布招聘简章、自愿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步骤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8日。
报名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自愿报名,并填写《试验区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可登录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网站http://www.yghz.gov.cn/或者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zhou.gov.cn/下载)。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试验区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复退军人请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ygxgyzp@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
也可将以上材料通过信函邮寄到:梧州市东出口两省交界处粤桂大厦204室。
通过资格审查入围的人员,由试验区协管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不再退还。
五、工资待遇
协管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个月。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含个人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部分)。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合同(逐年签订)。合同期内按照规定办理“三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金)一险,按照梧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要求配备服装及装备器材。
六、其他事项
本工作简章由试验区协管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774-2820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