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及规则流程
参加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评、面试的考生名单详见《中国民航空中警察系统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考笔试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达标的考生参加面试。
二、时间、地点安排及程序步骤
(一)报名确认及咨询
确认参加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评、面试环节的考生须填写《中国民航空中警察系统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考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评及面试确认表》(附件2),并传真至021-22330950。接收传真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27日17:00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为每天9:00至17:00。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政策咨询电话为13521503713、13521607027,接受咨询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27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应答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00至17:00。
(二)放弃资格的处理
放弃参加上述环节的考生须撰写放弃声明(附件3),并传真至021-22330950。接收传真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27日17:00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为每天9:00至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计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3月1日。请考生于当日8:20前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地点: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原龙华机场内)。
3.考生所需携带的资料
报考2018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甲类)职位的考生应携带以下资料:
(1)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如有)及其复印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考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表格可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8下载)。考生应如实详细填写、粘贴照片,其中个人学习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等信息。
(4)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其复印件(表格可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8下载)。
(5)《拟录用空警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6)1份。
(6)1寸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张,背面应用铅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和所报考职位代码,并请预先剪好。
报考航空安全员(乙类)职位的考生应携带以下资料:
(1)考生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如有)及其复印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考生持有的《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员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航空人员Ⅳb级体检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证明中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规范全称)、详细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5)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表格可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8下载)。考生应如实详细填写、粘贴照片,其中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等信息。
(6)《拟录用空警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6)1份。
(7)1寸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张,背面应用铅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和所报考职位代码,并请预先剪好。
报考大学生村官(丙类)职位的考生应携带:
(1)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如有)及其复印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3)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证明中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规范全称)、详细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待业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待业证明(附件5)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表格可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8下载)。考生应如实详细填写、粘贴照片,其中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等信息。
(6)《拟录用空警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6)1份。
(7)1寸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张,背面应用铅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和所报考职位代码,并请预先剪好。
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员执照、航空人员Ⅳb级体检合格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准考证等证照原件外)及复印件不再退还。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备案。
4.资格复审结果:2018年3月2日17:00后,考生可在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南门宣传栏查询《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暨参加体检考生名单及时间安排》。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18年3月3日至5日,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7: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空腹参加体检。
2.体检集合地点: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原龙华机场内)。
3.体检标准:《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可在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8查询)。
4.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支付,在体检前预缴纳体检费700.00元。体检项目及每项收费(共计694.00元)如下:
物理检查:内科、外科、神经科、眼科、耳鼻喉科,每科收费20.00元。
辅助检查项目:血常规20.00元,尿常规20.00元,肝功能45.00元,肾功能45.00元,HIV抗体检测70.00元,RPR70.00元,心电图30.00元,腹部B型超声波检查100.00元,胸部X摄片70.00元,尿液毒品检测120.00元,抽血费4.00元。
5.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前3天内尽量避免服用任何药物,饮食应注意勿进食火锅等油腻食物、勿饮酒、勿饮含色素饮料,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要再进食,体检当天早晨勿进餐、饮水。
(2)考生如接受过角膜屈光手术,必须距报考体检满3个月(或以上),在体检时须向体检鉴定机构提供术前检查内容、手术过程记录、术后复查内容记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病历复印专用章)。
(3)考生如既往有重大疾病史,在体检时须向体检鉴定机构提供所有疾病医学资料;如既往有住院史或手术史,须向体检鉴定机构提供住院病史、出院小结、手术记录、病理报告(有病理送检者)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病历复印专用章)。
(4)考生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6.体检结果:2018年3月5日17:00后,考生可在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南门宣传栏查询《体检合格考生暨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名单及时间安排》。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2018年3月6日至7日,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当日8:30前到达体能测评地点报到。
2.体能测评地点: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原龙华机场内)。
3.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2)考生可自备毛巾、饮用水、零食等。
(3)考生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体能测评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可在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8查询)。
5.体能测评结果:2018年3月7日17:00后,考生可在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南门宣传栏查询《体能测评合格考生暨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及时间安排》。
(六)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3月8日至12日。考生根据面试安排到面试指定地点报到,上午面试的考生须在当日8:00前报到,下午面试的考生须在当日12:30前报到。
2.面试地点: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原龙华机场内)。
3.面试注意事项:考生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考察人选的确定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考生通过考察被录用后,必须参加为期4个月的专业训练,专业训练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附件:1.中国民航空中警察系统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考笔试合格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2.中国民航空中警察系统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考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评及面试确认表
3.放弃声明模板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5.待业证明模板
6.拟录用空警人员信息采集表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