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属编制限额外聘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
港口区“三证合一,多证联办”窗口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2日及以后出生),户口不限。五官端正、普通话流利。
(二)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
(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工作耐心细致,具有大局意识,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敬业精神。
(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office办公软件的使用。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被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行为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五)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定2015年2月2日至2月1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期休息)。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48号),咨询电话: 0770-2862265(含传真);电子信箱:zwzx2862312@163.com。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另附个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港口区政务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公招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港口区人社局备案。
(二)招聘方式
招聘免笔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人员
1、面试时间:拟定2015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48号)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报公招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港口区人社局备案。体检要求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四)考核
1、考核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2、考核时间:拟定2015年3月初
体检合格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合格的,报公招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由公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五、聘用管理
港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是编制限额外招聘的人员,经批准确定聘用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按照1500元/月计发,试用期转正后工资参照政务办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含五险一金)。
附件: 2015年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