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无调剂考生,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考生按下列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时间
2018年3月7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二)地点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检大厦2楼大厅(厦门市东渡路118号)。
(三)所需提供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均为原件),以供查证: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 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
5.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卡)、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已寄过原件的不需要再提供)。
社会在职人员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备注:待就业)。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为2018年3月8日。
2.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抽签,全天候考。
3.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厦门市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23楼会议室(候考室)集中,签到并参加面试抽签。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通过国考考录网站发布考生面试成绩,并在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xmciq.gov.cn <http://www.xmciq.gov.cn>)公布。
(四)面试要求
1.面试当天,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以备复查。
2.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的,需按照要求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在面试区域逗留,不得再进入候考室,不得带走或销毁考试材料。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于3月9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按照国考考试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计划中明确的标准执行。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一寸彩色近照1张。缺少上述证件者,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人社部有关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并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二)对于不按要求提前告知、随意放弃面试的,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三)考生面试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四)公考面试工作事关重大,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发生变化,须及时与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更正。
六、联系方式及交通参考
电话:0592-5675973、5675736。
传真:0592-5675739。
电子邮箱:xmciq_rsc@xmciq.gov.cn <mailto:xmciq_rsc@xmciq.gov.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人事处。
邮政编码:361012。
附近公交站点:商检站;
厦门火车站乘公交车:43、842、858路等;厦门北站乘公交车:957路;厦门机场T4候机楼乘公交车:84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