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需求及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能力。
4.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向上的开拓创新精神。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相关学历和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
2.应聘者需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详见《2018年度南宁高新区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3月2日全天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待查,复印件一份留档)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报名地点:南宁市新际路6号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幼儿园。
4、联系电话及邮箱:15177910601,397671057qq.com
5、应聘要求:每位应聘者可选择一个职位投递简历,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6、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1、报名及简历收集、筛选
请应聘者按上述报名方式提交《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后,招聘工作组将进行简历筛选,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招聘工作组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请应聘者保持手机通畅,E-Mail建议填写QQ邮箱。
3、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未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将不再通知。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除不缴纳公积金外,工资待遇等方面均参照南宁高新区在职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位应聘者认真阅读岗位要求,完整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如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错误或信息修改后不及时向招聘工作组报备等原因未能成功报名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招聘、录用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等费用,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招聘。
3、招聘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如发现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伪造报名材料、向招聘工作组成员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则取消应聘资格;即使已获录用,我园亦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点击下载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