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体检人选及要求
(一)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确定,参加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按照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参加直接面试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经领导小组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招聘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体检程序。考生成绩均未达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体检人选接到体检通知后,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平果县县级公立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定于2018年3月7日进行。请入围体检考生于2018年3月5日至6日到平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人事股领取《体检通知书》,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同时要交清体检费、交通费和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二)体检人员根据体检通知书要求,持体检通知书、个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含免笔试)于体检当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见《平果县县级公立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等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共252.50元/人,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交通由县卫计局统一安排车辆,交通费41元/人,费用由考生自理,食宿自行安排。
五、考生体检须知
(一)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前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考生在报到时,通讯工具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取回。
(三)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秩序,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应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无特殊情况的,请配合体检医院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相关事宜,请与平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6-5825368。
平果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