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财务岗位2人。
2.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岗位8人。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劳动保障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3.年满18周岁,38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有相应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协查员岗位专业不限,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要求及报名地点:报名者须持报名表、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半身免冠2寸照片3张,到柳州市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解放南路174号人力资源市场五楼)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2802931 小谭。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2.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柳州市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体组织实施。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依次递补。
(四)录用
体检合格后由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统一办理入职手续。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享受“五险”,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基本月薪初入职为1680元/月,在岗工作满一年且经考核合格后每年增资200元/月,封顶2280元/月。同时,根据《城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及绩效考核有关规定,享受年度绩效奖。
五、面试时间
对报名资料初步筛选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通过电话或方式告知入围人员相关事宜。
六、注意事项
以上招聘岗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跟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应聘者请将材料提交至招聘部门,招聘部门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择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柳州市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