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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巴马县2018年公开推荐差额遴选副科级领导简章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8-03-02 14:24:06     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推差选(公开推荐差额遴选,简称“公推差选”)部分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职位及名额
  1.职位一: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2.职位二:巴马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1名。
  以上职位均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国家行政单位编制。
  二、推荐范围
  面向全市实施公考法机关、参照公考法管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
  被推荐人选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考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各类人选资格:⑴人选为公考身份的(含可直接从参照公考法管理事业单位交流到实施公考法单位的人员),须为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级职务满3年以上。⑵人选为参照公考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含可直接从参照公考法管理事业单位交流到实施公考法单位的人员),须为现任副科级职务。⑶人选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现任副科级职务以上;B.现聘任在管理八级职员岗位以上;C.现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一般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公布之日。
  (二)职位具体要求
  1.职位一(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熟悉教育管理等相关业务。
  2.职位二(巴马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从事财政工作3年以上,具备会计师资格证,熟悉财政业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推荐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任职试用期内或者任现职未满一年的;
  7.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8.现任乡镇班子成员;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情形。
  四、步骤和程序
  公推差选工作从2018年3月上旬开始,至2018年4月底结束。
  (一)发布简章(3月上旬)
  巴马瑶族自治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巴马瑶族自治县竞选办”)发布简章,并在河池先锋网、河池人才网、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县内单位无密级公务传输系统、巴马电视台发布公告,公布公推差选职位及名额、范围、资格条件和选拔的时间、步骤和程序。
  (二)公开推荐(3月上中旬)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三种推荐方式具有同等推荐效果。
  1.组织推荐。各有关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巴马瑶族自治县2018年公推差选部分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推荐登记表(组织推荐表)》(见附件1)。
  2.群众举荐。各级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单独向组织举荐优秀干部。群众举荐须填报《巴马瑶族自治县2018年公推差选部分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推荐登记表(群众举荐表)》(见附件2),并署真实姓名。不署真实姓名的为无效举荐。
  3.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自荐须填报《巴马瑶族自治县2018年公推差选部分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推荐登记表(个人自荐表)》(见附件3)。
  群众举荐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须征得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指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组织推荐、群众举荐的,每个职位只推荐1名人选,同一人选只推荐1个职位;个人自荐,只能自荐1个职位。同一人选被推荐到不同职位的,由巴马瑶族自治县竞选办征询其个人意见,确定1个推荐职位。参加公推差选的人员除了填报上述推荐方式相应的推荐表以外,还需要填写《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3月中下旬)
  巴马瑶族自治县竞选办根据公推差选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初步人选。各公推差选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1∶5比例的方可进行差额遴选,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但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经请示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差额遴选。凡资格审查人数不符合公推差选比例的职位,报名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由巴马瑶族自治县竞选办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差额遴选(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差额遴选分适岗比选和面试两个环节。
  1.适岗比选。巴马瑶族自治县竞选办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和比较遴选。适岗比选采用量化评价办法,由评审委员会进行量化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按照选拔职位5:1的比例,产生进入面试人选,如比例内末位人员出现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达3∶1,不足5:1的,经适岗评价后,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由巴马瑶族自治县竞选办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选拔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列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再作为考察依据。如比例内末位人员出现分数相同的,一并列为考察对象)。入围考察人选在名单公布前放弃考察资格的,按面试成绩顺位递补列为考察对象,入围考察人选名单由巴马瑶族自治县竞选办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五)组织考察与决定任用(4月中下旬)
  1.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巴马瑶族自治县党委组织部部务会根据适岗比选、面试、考察等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究后,按选拔职位1:2的比例提交巴马瑶族自治县党委常委会研究。
  2.研究决定。巴马瑶族自治县党委常委会成员从2名人选中表决产生拟任人选。
  3.任职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巴马瑶族自治县党委常委会决定后,需要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的,按有关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在有关媒体公布职位任用结果。
  以上工作步骤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间进行。
  五、待遇和管理
  (一)实行试用期。本次公推差选产生的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履行所担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原职级、原编制性质另行安排工作。
  (二)实行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对试用期满后办理正式任职的,须在本县内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调出。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采用现场报名与传真、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接受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巴马县新建路368号县行政办公大楼9楼竞选办(组织部干部股)。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原件。推荐表格可从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bama.gov.cn/)或县内单位无密级公务传输系统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
  (二)报名材料要求
  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①推荐表(见附件1—3);②被推荐人选近三年工作表现及主要业绩情况(控制在1500字以内,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③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最高学历)、任现职务和现级别文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管理八级职员岗位或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聘任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奖励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④承诺书(见附件4)。以上材料需报送一式三份,并用A4纸打印。推荐表、个人近三年工作表现及主要业绩情况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务和现级别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聘任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奖励证书及推荐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须一并送巴马瑶族自治县竞选办审核。
  (三)其他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报名对象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选拔过程中拉票,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已经任职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公推差选工作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巴马瑶族自治县竞选办咨询,联系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行政办公大楼九楼组织部干部股。联系电话:0778-6221327;传真:0778-6212011;电子邮箱:bmxzzbgbg@163.com;监督电话:0778-6272380。
  
巴马瑶族自治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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