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分配,保守工作秘密;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及其他相应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招聘法律类、中文类专业的人员7名,且备有一定文字写作水平者优先考虑。
二、工资待遇
通过面试录用后,由港南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起至3月12日止。
(二)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南区廉石路公正街6号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二楼办公室(202室),咨询电话:0775-4320211。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及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辅助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现场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