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助产士3名、临床护士7名、临床护师5名、康复治疗士2名、验光师2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近三年无医疗责任事故;
(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须提交材料:《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
(二)考试
1.笔试:2018年3月20日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不达到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2018年3月25日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达不到1:2比例,则按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进入面试。
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面试成绩不达到60分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2018年3月30日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我院统一安排,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考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2018年4月3日前,我院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7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2018年4月10日前,体检合格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我院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保手续,社保费用由我院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人事科(地址:来宾市宾城路66号,来华大桥往南800米,乘12、33路公交车到兴宾区人民医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772-477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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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