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聘(定向招聘岗位除外)。
(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面向在防城港市服务期满(以各服务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考(含参公)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三)定向招聘东兴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村官)岗位,面向在东兴市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村官”招聘。
(四)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和在东兴市工作的优秀村“两委”成员参照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执行,在定向比例限额内单列计划定向招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中专及大专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详见附件1:2018年度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增人计划岗位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生源地或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3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因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接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五)曾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七)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1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考管理股,地址:东兴市广场路11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邮编:538100。
(4)联系人:李昌赟、邓丹瑜、覃欢。
(5)联系电话:0770-6260036,传真:0770-7650078。
(6)报名办法及要求:
①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8年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下载填写或现场填表)。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中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近期同底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电子版需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后发送到指定邮箱695360052@qq.com。
②通过信函、传真报名的,以寄出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且须于2018年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22日--3月23日。
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于指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到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考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在告知审查结果当天提出改报意见,并于当天完成改报(须符合改报岗位应具备的条件)或放弃本次报考。
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各招聘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达到1︰3的才予开考,不达到开考比例的,须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准考证发放时间:待定。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设定为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2.笔试试题命制及组织实施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由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基础常识、综合分析、判断推理和案例分析等,试题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暂定,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待定,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4月(待定)。
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面试
(1)面试方式
所有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报考东兴市广播电视中心记者一岗位、东兴市广播电视中心编辑岗位除了进行结构化面试外,还要进行专业面试,由东兴市广播电视中心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专业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免笔试的岗位,若面试成绩末位同分,则当场对末位同分人员进行加试;加试题目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面试题库中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其面试工作由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方式的岗位,其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岗位设定为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上公布面试公告。如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网上公布面试人选后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达到规定面试比例(1︰3)的,需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由东兴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验证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报名材料原件。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的三天内进行。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②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③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④报考定向招聘东兴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村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所在镇政府的证明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⑤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和在东兴市工作的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退役士官士兵或东兴市优秀村“两委”成员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三)考核和体检
1.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向东兴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汇报。经考核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接受体检的人员对体检结论有质疑的,允许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东兴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五.被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设置。
(三)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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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