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申报表》,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要求。
(二)其他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2.身体健康;3.年龄及所有证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竞争择优的用人标准,采取现场报名招聘方式进行,即由考生到本单位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由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面试(说课)。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现役军人;2.新录用两年内(含试用期)的公考(含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3.本市新聘用未满两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5.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在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6.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等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讨论决定、公示、聘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2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考生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在校应届学生提供学校证明);3.近期个人两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4.在职人员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5.相关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退回本人。报考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山路534号河池市卫生学校人事科,电话:0778-2282825,联系人:潘美凤 ,手机:18907782825。
(四)面试题。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试题由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专家命题。
(五)考察和体检。考察采取到考生学习、服务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方面深入了解的方式进行;体检按照公考录用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再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工作组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提出考察意见,报卫计委审议通过后,确定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及上报。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后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规定上报。
五、聘用和待遇落实
所聘人员按市编办核定的编制办理入编手续,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待遇按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执行,并需与单位签订3年服务协议(含试用期一年)。
河池市卫生学校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