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考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
考生报到、资格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考生参加面试确认书;
2.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
3.已获得专科学历的毕业证或已获得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4.考生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4.考生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5.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6.报考职位规定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面试安排
二、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8年3月9日至3月11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确认时间:面试前一天下午15时30分,具体安排见附件(如下)面试、资格审查确认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乌鲁木齐铁路局党校,从乌鲁木齐火车南站乘坐BRT1号线到二宫站下车,过北京路,沿北纬三路向西约400米即到(北纬三路163号)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能测试人选。招录机关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考局《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医院操作) 要求及操作程序组织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实施体能测试。
政审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中,招录机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考局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场签订承诺书,承诺被铁路公安机关录用后,不得转投其他单位,并确保其在本职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如有违约,将上报备案。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
(三)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招录单位,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同时注意查看本人报名时登记的电子邮箱,及时收取并按要求回复邮件。
(四)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请登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www.mohrss.gov.cn)、国考局(www.scs.gov.cn)网站进行查阅。
(五)公告公布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7922968
附件: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名单
附件: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名单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