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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8年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8-03-01 16:01:00     阅读:

  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18年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公告
  (面向社会考生)
  根据公考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录用公考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我总站面向社会考生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分数线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我总站已根据考生报名时的联系电话,与考生进行确认。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考面试的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传真至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治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至少提前2天(2018年3月5日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3月7日上午9∶00-12∶00,地点为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地图及参考路线详见附件3)。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审查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一)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以下材料:
  1、2018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考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根据职位要求)。
  2、2016年、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考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根据职位要求)。
  (二)请考生仔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1.上述材料中的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须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8)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考试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与考生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内容一致。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总站将收取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发放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3.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4.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面试资格审查在3月7日进行,面试在3月8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3月8日
  面试于3月8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7∶00前报到参加抽签,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止3月8日上午8∶30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
  (三)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材料
  身份证、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面试资格审查后领取)。
  六、体检、体能测评安排
  (一)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
  体检暂定于3月10日上午进行,体能测评暂定于3月10日下午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没有接到通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
  (二)体检和体能测评报到地点
  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由工作人员引带至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
  (三)入围体检、体能测评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合成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占30%)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文件依据
  按照《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考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并准备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六)体能测评文件依据
  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有关标准。体能测评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请考生务必在体能测评当日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七)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
  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均在深圳,考生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面试结束后在深圳等候通知,并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报到地点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入围考察人员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考察人选,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八、其他事项
  (一)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报国考局备案,通报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
  3、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矿泉水、文件资料等)均不得带入面试室和候考室。进场前,将有工作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检查。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存在其他违反面试考场纪律情形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回候考室,如需回候考室取物,应申请工作人员代取,不得自行进入。
  5、考生不得对外泄露面试试题信息,不得携带任何有关面试试题信息的资料离场。
  6、考生可于面试后第二天登录国考局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7、其他相关信息请及时留意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站(网址http:// www.xmbj.gov.cn)。
  (二)联系方式
  0592-6583623(电话、传真)
  13860128386(3月6日后启用)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考场地图
  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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