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人员管理及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和岗位绩效薪酬管理。
三、报名和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9日至3月23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2楼22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816562。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见附件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学位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原件,招聘单位留存复印件。如为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考相关要求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岗位要求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
3.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8年3月19日为计算基数(如:35岁及以下,为1982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18年3月19日前取得。
5.所有岗位如为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报考人员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考试
(一)适岗评价
1.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组织:考务工作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3.适岗评价成绩查询:适岗评价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向高新区人社局咨询。适岗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数按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违法违规等情况并从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专项调查,同时复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考察小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六、公示和聘用
高新区党工委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宁高新区电子政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高新区人社局将及时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高新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其他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相关程序由高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高新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71-5816562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nnhitech.gov.cn/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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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