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五)坚持好干部标准,以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志愿原则。
二、岗位职数和任职条件
(一)应聘者应为我院在职在岗人员。
(二)应聘者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者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见附件)
三、方法步骤
(一)公布职位数量。按照批准的工作方案公布选拔聘用职位数量、任职条件以及选拔聘用的程序、办法等事项进行组织选聘。
(二)公开报名。采用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形式,报名人填写《中层干部应聘报名表》。每一位应聘者只能报1个职位。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填写《中层干部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交组织人事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组织人事科邮箱(efyrsk5207@163.com)。
(三)资格审查。组织人事科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民主推荐。
(五)确定考察人选。根据个人意愿、岗位要求、年度考核、一贯表现、民主推荐等情况,结合聘用单位(部门)意见,提出2-3名考察建议人选,提交党政会研究决定考察人员。
(六)组织考察。发布考察预告,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任人选。医院党政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八)任前公示。拟任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
(九)发文任职。
四、有关工作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作为选聘对象:(1)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3)群众公认度差;(4)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特别是跑官、拉票行为的;(5)其他不符合干部选聘任用者。
五、纪律与监督
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医院纪检、监察室对本次干部选拔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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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岗位要求.docx
组织人事科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