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专职法律助理1名。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及辖区街道办涉及法律的办公业务,文书管理工作;
(二)参与区政府“两违”工作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的办理;
(三)其他行政事务。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二)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10天)。
(二)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同时将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一张发送至bhshcqfz@126.com)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联系电话:0779-3057902。
(四)提交报名申请: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二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区法制办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取消面试资格。
(六)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第一轮进行无领导小组面试筛选,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筛选20名进入第二轮最终面试(如报名人数不足,全部进入第二轮最终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按照最终面试结果择优录取1名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二)体检
体检由区法制办组织实施,并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北海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用工薪酬
聘用人员按要求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法制办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薪酬为年薪5万(含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具体考核方法按相关规定执行。未通过考察试用期的人员,考察试用期间工资按相同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