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共44个岗位50人。详见附件《靖西市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择业期历届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18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即所要求的年龄为1983年6月30日至2000年6月30日)。
3.热爱教育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高中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以上所需证件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服务年限
本岗位服务最低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到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校园双向选择招聘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拟定于2018年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玉林师范学院等4所学校同时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情况,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因参与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开考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4月份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定;
面试地点:靖西市靖西中学。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以“教学实施能力”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面试试题。由考场考官组临时组织命题。
5.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将面试方案和面试人选在市级以上人才网发布公告。
6.面试考官的组成。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设1名主考官。考官由获得中级职称两年以上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考官中县外考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所有参与面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7.面试工作由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靖西市教育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考察工作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靖西市教育局组织组织实施。对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经靖西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考察、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形情的。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该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咨询电话: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0776-6226993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