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2018年3月18日15:30-17:30时(面试前一天),我关将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请考生携带《乌鲁木齐海关关于2018年考录公考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按时到场接受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海关总署乌鲁木齐教育培训基地B座三楼会议室(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中亚南路89号颐海大酒店),考生可乘坐BRT4号线“卫星路”站下车,公交车18、68、98、304路到“卫星广场”站下车即可到达面试地点。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手写签名,于3月10日18时前传真至0991-3627762或发送扫描件至wg_kaolu@customs.gov.cn <mailto:wg_kaolu@customs.gov.cn>。
注意: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将于2018年3月19日-21日进行。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海关总署乌鲁木齐教育培训基地B座三楼会议室,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中亚南路89号颐海大酒店。
考生可乘坐BRT4号线“卫星路”站下车,公交车18、68、98、304路到“卫星广场”站下车即可到达面试地点。
三、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体检于3月23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30时在乌鲁木齐海关(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95号)1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医院。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时间待体检结果确定后再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于当日上午10:00时报到,报到地点:乌鲁木齐海关2楼大厅(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95号)。体能测试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试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海关)=(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缉私)=笔试合成分×50% +面试成绩×50%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请各位考生务必携带《乌鲁木齐海关关于2018年度公考考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所列相关材料的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请各位考生务必携带《乌鲁木齐海关关于2018年度公考考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所列相关材料的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3月18日15:15时(北京时间)前到达面试资格复审现场签到,接受面试资格复审,确认面试场次,领取《考生须知》,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的具体安排将在3月18日面试资格复审现场通知考生。
(四)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乌鲁木齐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关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乌鲁木齐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乌鲁木齐海关 0991-3627651,3627652
0991-3627762(传真)海关总署乌鲁木齐教育培训基地 0991-3625888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0991-3627762(传真)海关总署乌鲁木齐教育培训基地 0991-3625888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海关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