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防城港市司法局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三)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专业不限,具有从事相关文字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验或在主流媒体、刊物上发表过文章者优先。
(六)性别不限,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岁。
(七)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作内容
(一)负责本单位的收发文处理;
(二)负责各类请示、报告等文件的草拟,做好有关会议记录;
(三)服从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9日止(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登陆市司法局公共邮箱:sfrs0770@126.com,密码2827786,自行下载《防城港市司法局办公室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并签名。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二楼202(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平安街)。
4.报名材料要求:《防城港市司法局办公室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500字以内的自传、已发表的作品等。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复印材料恕不退回。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
聘用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通知应聘者面试。面试当天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聘用单位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试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本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等单位部分的费用。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休假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工资福利:本科学历2700元/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900元/月。工资福利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
(二)支付方式:用人单位每月月初支付聘用人员当月工资。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2827786。
防城港市司法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