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学校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南宁市第四幼儿园 |
教师(优秀毕业生录用后可直接入编) |
1 |
南宁市第四幼儿园 |
教师 |
2 |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年龄28-40周岁,热爱幼教事业,喜欢幼儿,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证,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健康状况良好。
三、工资待遇及管理
参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5】121号文件)实行管理。
聘用期间待遇:参照青秀区标准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帮买五险一金),寒暑假工资照发。
有意应聘者可电话咨询:13807889627、5827206(农老师)
招生就业处
201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