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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春季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8-04-03 12:02:32     阅读: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18〕61号)精神,结全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金城江区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职学校教师及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池市教育局负责。
  二、工作安排
  1.广西网报时间:5月2日--6月30日。
  2.金城江区网报时间:5月2日至6月29日,网报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
  3.金城江区现场材料审批确认时间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8年5月14日(全天)、15日(上午)、16日(上午);第二阶段为6月11日(全天)、12日(上午)、13日(上午);第三阶段为7月9日(全天)、10日(下午)、11日(上午)。
  4.金城江区现场材料审批地点: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河池市运管处斜对面)二楼综合窗口。
  5.金城江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三楼师范股,需了解相关工作要求、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的可加入“金城江区资格认定通知”Q群:472730721,或致电2106609咨询。
  三、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且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河池市金城江区辖区内的申请人员。
  (二)认定对象。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统一考试并取得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是经过教育厅备案的人员,未在教育厅审核备案的人员不予认定)。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五)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河池市金城江区辖区内。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报名流程请参看附件《报名办法及流程》。
  (二)提交材料现场审批确认。
  六、提交材料现场审批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段期间将纸质材料提交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批,其他时间不再受理。
  (二)提交现场审批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核对后原件退回本人,下同) ;
  2.户籍证明(户口簿)或人事档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或网页版打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表(双面打印,原件一式2份,网报直接打印);
  7.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8.《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双面打印);
  9.免冠同底彩色标准相片4张(小2?,3.5×4.5cm),(分别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体检表》上),1张用于办证(请在相片背面签写申办人的姓名)。
  同时,申请人自行购买档案袋装好以上材料,并在封面填写好材料目录,交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人员审验。
  (三)申请人需从河池教育信息资源网“办事指南”的“教师资格”的“表格下载”网页中下载、填写并打印下列表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居民街道办事处填写,填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资格的医院有:河池市人民医院,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
  七、领取教师资格证
  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审批确认合格后,申请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
  1.领证时间:7月23日。
  2.领证地点: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金城江区教育局服务窗口)。
  八、其他
  请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时将通知转达至有关教师,特别是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未尽事宜,请与我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覃又马,韦素芝,联系电话:0778-2106609。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办法及流程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2018年4月2日

 
  附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办法及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或从广西教师教育网---全国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入口进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具体步骤: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站后,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上申报流程。参加全国统考的申报人员,先与考试部门联系取得“统考合格证编号”再进入网络报名,流程如下;
  (二)“申报第一步 申报人必读”;
  (三)“申报第二步 确认服务条款”;
  (四)“申报第三步 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项必须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职学校、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须选择河池市教育局;
  (五)“申报第四步 选择确认点”,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是关键步骤,因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不正确,会导致认定机构无法确认;
  (六)“申报第五步 阅读注意事项”;
  (七)“申报第六步 填写身份信息”;
  (八)“申报第七步 填写申请材料”;
  页面第一部分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则需要点击上一步返回相应申报页面修改。
  页面的第二部分为“登录信息”,此部分信息为必填信息,无论是“暂存”还是“提交”,申请人必须填写并一定记住自己设的密码。
  上传照片的格式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00001.jpg;6323.jpeg;
  2.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3.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九) 按“提交”,申报完成。
  (十)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状态、下载打印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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