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一)岗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人数:2人。
(三)人员性质:编外聘用。
(四)岗位职责及要求: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擅长办公室文秘工作;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端正,服从管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
(五)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六)其他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能够自主在防城港市城区范围内解决住宿问题,中共党员,有一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有驾驶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热心服务统战成员;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有意向者请自行下载填写《防城港市委统战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投递至单位邮箱:fcgtb888@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4月20日。
(二)资格审查:本单位对应聘人员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并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采取直接交谈的方式进行测试,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
(四)考察: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查档等考察。
(五)聘用:考察合格、人选自行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六)待遇:全日制本科学历基本工资为 28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基本工资的80%执行。
本简章由防城港市委统战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770-2818169。
防城港市委统战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