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创新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中文、文秘、计算机、法律专业和有党群工作经历者及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3.年龄40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4名,主要安排在街道、乡镇总工会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8年4月15日起至4月30日止。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邮寄材料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1514室兴宁区总工会,邮编:530023;
3.网上提交资料,电子邮箱:xnqzgh@163.com。
报名所需材料:1.《兴宁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可从兴宁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nnxn.gov.cn/或兴宁区总工会政务信息网(http://www.nnxn.gov.cn/zonggonghui1/下载);2.近半年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两张;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 胡洁芳,陈彰师,联系电话、传真:0771-3290204。
(二)面试
主要是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三)考察及体检
1.考察。通过面试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安排应聘者到岗位了解、体验工作,同时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能力素质。
2.体检。通过考察后,拟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新规定执行。
(四)聘用
1.体检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至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者工作至合同期满,续签聘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由兴宁区总工会负责管理,从事基层工会管理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等工作。聘用人员与城区总工会共同协商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确定聘用后,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应聘费用
报名、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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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