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正向价值观、责任感、领悟力、细致度及主动性,有爱心,品行良好,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热爱青少年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理念,志愿在青少年工作中发展。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等相关专业或者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请关注河池团市委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共青团河池市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邮箱hctsw5300@126.com。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4日
2.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将电话通知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团市委组宣部负责解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4月25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携带《共青团河池市委员会应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共青团河池市委员会应聘考试诚信承诺书》纸质版材料各2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共青团河池市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名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和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对象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1.考察时间:2018年4月26日—2018年4月27日
2.体检时间:2018年4月28日(体检费用自理)
3.提交考察和体检材料时间:2018年5月2日前提交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无刑事违法犯罪证明、体检报告到河池团市委组宣部。
4.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②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③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④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⑤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⑦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⑧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⑨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聘用的。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时间: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5日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河池团市委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于6月1日报到上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三、待遇
对经体检通过人员先实习试用,根据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按照国家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购买社保,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共青团河池市委员会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团市委组宣部电话:0778—228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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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河池市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