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3、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取得C证以上及同等条件下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4、男女不限,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等工作。
(二)聘用制辅警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和有辅警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男女不限,男性要求年满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高为1.68m以上;女性要求年满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身高1.58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为0.8以上,无明显的纹身、疤痕;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复员、退伍军人、有辅警工作经历、具有驾驶证B证以上者优先录用;
岗位职责:协助承担值庭、押解、看管、车辆驾驶等警务保障工作,配合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办公秩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聘用制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3、具有新闻宣传、中文、文秘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编辑技能;
4、男女不限,年满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新媒体运营编辑经验,报社、电视台、广告公司工作以及PPT、微电影、宣传短片制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岗位职责:从事法院新媒体平台、影视资料等相关内容采编、栏目策划、选题、执行、出稿、拍摄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下载附件《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wzlaw@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5月7日。
2、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本人于2018年5月8日至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把身份证、户口薄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到中院办公楼二楼大堂,中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苏先生,黄小姐,联系电话:0774-2813739
四、考试
1、法官助理设面试;
2、辅警考试项目含体能测试与面试;
3、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设面试;
4、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招录人员经过一段时间工作表现良好的,签订聘用合同。
七、薪酬待遇
聘用制法官助理、聘用制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薪资标准约为3200元/月(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聘用制辅警薪资标准约为3000元/月(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咨询电话:0774-2813739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7号。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