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1、一类岗位:8名
2、二类岗位:26名
3、三类岗位:50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3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A座11楼1120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979501。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进入面试阶段。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暂定5月6日(星期天),地点暂定江南区政府行政中心B座二楼会议室。
(二)面试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或调剂人员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四)岗位调剂
针对无人报考或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根据用人单位的意见和考生的意愿,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调剂到相应岗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城区政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一类岗位:参照公考科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经试用期满考核称职以上,可参照副主任科员)待遇;
二类岗位: 约2400元/月(含绩效);
三类岗位: 约2200元/月(含绩效);
以上待遇为综合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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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4日